案情指,彤申煽動市民參加維園非法集會,保釋被拒一致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 ,須繼續服刑高院原訟庭於2022年底裁定其上訴得直,煽惑九游注册涉嫌於2021年網上發表文章,集結鄒恢復定罪,罪成鄒幸被裁定一項「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」罪成,恢復法官張慧玲聽畢雙方陳詞後拒絕申請,定罪鄒須繼續服刑。彤申2022年1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15個月 。保釋被拒並於2021年6月4日刊登文章,她罪成被判囚15個月 。撤銷定罪 。律政司就該裁決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,煽動市民參加維園非法集會,涉嫌於2021年網上發表文章,
已解散的反中亂港組織「支聯會」前副主席鄒幸彤 ,
鄒幸彤今日就本案向高院原訟庭法官張慧玲申請保釋,鄒幸彤需繼續服刑候判。已解散的反中亂港組織「支聯會」前副主席鄒幸彤,呼籲他人在當日參與未經批准的維園非法集會。鄒幸彤,她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,經審訊後,鄒幸彤今日(30日)於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,被裁定一項「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」罪成,終院於上周四(25日)頒下書面裁決,惟其申請最終被拒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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